呵呵~ 其實,我本來就不喜歡太多人氣的。 因為,我本來就只喜歡跟比較熟的人來往而已。 太多人氣,要回太多留言,也不是很好~ 我個人,是講求重直不重量的~ 【多】對我而言,並非是好的~
那表示你找的律師不夠【力】。 要找律師前,要先問問那個律師的【勝訴率】有多高。
你不知道,我非常怕被人告嗎? 尤其,如果,我不幸成為被告~ 那我可能會害一堆法官或書記官申請【迴避】。
因為,我就是看到那篇推薦日記的內容,有點覺得......。 所以,才特地寫一篇日記的。 剛好,你的留言,有寫出我不敢寫的內容。 至於,那一點內容,我不敢寫,我想,聰明人都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