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因為公出的關係所以到了中國的四川待了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裡面也讓我仔細的觀察他們的人文~~ 我發現他們跟我們有很大的差別~~因為他們少了我們台灣人固有的勤勞~~ 為什麼呢~~因為我發現四川是一個很愛賭博的一個省份~~ 很多人下班以後或是根本還沒有下班~~就利用自己公出的時間或是偷跑出來~~ 三三兩兩不管是在茶樓或是在自家的門口就開始打起牌來~~~ 不管是打麻將或是鬥地主~~只要人數夠了以後就一定開戰~~ 至於工作嘛~~~先玩了再說吧~~ 而我的證件在我一次的疏忽當中被當地的人給我偷走了~~ 這也是我惡夢的開始~~ 因為我的護照~~台胞證~~機票~~台灣的身份證~~~ 只要是能夠證明我身份的東西全部都不見了~~~ 這下子可好了~~ 還好利用公司的電腦開始馬上查應該如何的辦理跟申請~~ 不過我光從必須要取得當地派出所的報案證明開始我就開是一肚子火了~~~ 我並不奢望他們當地的公安會幫我把我的證件給找回來~~ 我要的只是他們單位可以出具一份正式的報案證明給我~~~ 但是他們卻先要我罰了一條500元人民幣的罰款~~為什麼呢~~ 因為我到了當地以後沒有在24小時裡面到我所住宿的地方去登記~~ 我聽了都傻了~~我之前去過中國不下二十個城市~~就從來沒有聽過這個規定~~ 結果我聽到他們的解釋以後我不知道我可以說什麼~~ 因為他們說如果不出事的話就什麼事都沒有~~可是我現在證件遺失了~~我就一切必須要按照規定來~~ 所以依照他們台胞入境的規定中的第十八條~~請先去銀行繳納500人民幣的罰款~~ 其實罰款可以從100~500我就不懂為什麼我必須要罰最高額度的罰款~~難道只是因為我是台灣人嗎~~ 好~~那我認了栽了去繳罰款總可以吧~~那繳了總可以給我正式的報案證明吧~~ 不好意思~~不行~~因為雖然我報案了~~但是他們還要查核是否屬實~~ 我已經開始要發火了~~要查給屁啊~~難道有人會報假案~~吃飽了沒事作啊~~更何況我也是到四川去投資的台商~~~ 這是那門子的理由~~回來公司開始跟海基會的人聯絡~~所得到的答案是那是他們的內政作業流程~~ 就算是海基會他們也沒有權利去干涉中國的公安局~~但要我千萬不要跟他們槓上~~因為我現在還需要他們辦我的臨時台胞證~ 光一個報案證明我就在當地的派出所跟縣級的公安局當中走來走去~~互推皮球~~ 一下子說他們這裡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所以還要請示市級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