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七點十分進公司,我居然快晚上十點才到家,我家到公司走路二十分鐘,我騎快車五分鐘可以往來。 做一個中階主管,有些事要先幫下面的工程師解決,結果今天開始debug自己負責的部份的時候居然是下午六點的時候。 這還不算什麼,把那個工作轉給我的人居然七月底要離職,我今天才知道,還好我在公司的人脈還廣,馬上找到可以幫忙的人,不然今天不知道幾點才要離開公司。 結果今天加班破了四小時,好幾年沒幹過這種事了。 不過今天公寓管理員有留言給我,上週的日記獲選了 就是這一篇,不過很長的哦,大家請慢慢看。 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1165213&d=69
現在不加班 只不過會回家想想問題
有時責任來就只能這樣 今年年初當PL才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