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要看雙方是誰採取【強制之行為】,就論那個人罪囉~
男生年滿18歲,女生年滿16歲,是男女生民法上可以結婚的法定年齡。 我知道有些人,因為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最後的處理態度,是以二人結婚,作為規避刑法處罰的手段。
如果,是未滿18歲,16歲以上,因為並未有一法條特別去規定,這個年齡範圍的人之犯罪。故,若發生強制性交的行為,則是以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規定去處罰。若發生其它的行為,則是以表格內的法條去處罰。 至於,你後面的問題,我不太懂你想要問的,問題是什麼。 不過,照你給我的年齡範圍來看,【男生年滿18歲,女生年滿16歲】是男女生民法上可以結婚的法定年齡。 我知道有些人,因為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最後的處理態度,是以二人結婚,作為規避刑法處罰的手段。 所以,我想,你的意思是這吧~
我想,你所說的是【和誘】吧! 【和誘】是指:得被誘人同意,使其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並脫離家庭或其它監督權人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