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摩時代就有人成立家族,我也曾經被徵詢過。 家族,這是怎樣的一個黑社會呀?喔.錯了,這是怎樣的一個組織呀?? 來到愛寓,還是有很多家族,也看過不少家族招生的...文章吧。 其內容不外乎一些公約,也就是家規。 約者,述諸於文字或口頭上彼此應當遵守的協定,不外是綁手綁腳的言者諄諄。 聽者或從之,或藐藐..... 我在想,如果我也拉幫結社,我會怎樣的定他一個笑死人不償命,但又不得不從的約定? 比方說在招生...文章裡多會見到此項:入本家族後,不得加入其他家族.... 這種排他性,限制人格與事業發展的論調老子就很不屑。 換我,我會規定:不反對入侵他族,因為您就是個外交大使,為著本國利益被派出說謊的老實人,此外,您還是個律師,為本族利益不惜出賣自己言詞及憤怒。 這雙重頭銜誘人吧! 在比方說文中也常提嚴禁白目。唉!當青眼有加時誰想白目?! 要我,我會針對這點說明:鼓勵獨排眾議,如果不幸您佔了上風,家族一定傾力相挺,如果您被圍毆,家族亦不坐視的加入圍毆您的行列,蓋因落水狗不打,怕您一上岸後抖的我們一身濕..... 一時間也沒辦法想到太多關於所謂的約定(一輩子活在約定的束縛中,臨老還得想如何束縛他人是件挺累的事),所以.... 看過此篇後,留言給我,咱腦力激盪。
這等蕭條,您的迷惘讓人嫉妒又羨。 祝福您!
我們?!您也太小覷我了,我除了識字,會上網,我還會胸碎大石,吞劍,跳火圈,不過最擅長的是打落水狗。
靠!想害我?! 父執輩們流傳著一句話:想害一個人就讓他去辦報....那是沒有電腦的時代,現在想害人__讓他辦個家族。
這門檻不高我跨的過! 但為迎合世代菁英,我想我們所設之限應為:要識字!
唉!親愛的,您確定要如此規定嗎?這樣的話,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淘汰出局的。
另類一向是我的代名詞,好比說您我間的關係:您叫主流美女,我則是另類帥哥。唉!您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