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收到一張調查局通知說有一件貪瀆案要我去協助當證人本來以為是遇到詐騙的所以就不想理會它~後來昨晚去警察局值班就問裡面警員這張通知書是真的還是假的結果警察給我的答案就是這張通知書是真的而且還要我明天早上九點準時到案偵訊那時我一聽真的整個人慌了回到家乃然不死心就撥打165反詐騙證實真的是調查站寄出來的公文要我今天早上九點到屏東法務部調查局接受偵查~害我整晚都睡不著覺一直反反覆覆回想我到底有沒有跟公職人員有任何交集不然為何要傳我當貪瀆證人就整晚一直胡思亂想然而又安慰自己說我又沒做什麼壞事我幹麻自己嚇自己~於是今早準時到調查局報到才知道是烏龍事件一樁原來是同名同性發錯單子真實的女主角昨天已經到案說明了我說那怎沒通知我他說因為沒有我的電話所以沒辮法通知我~一直跟我說抱歉...既然我來了還是幫我做簡單的筆錄也留了我的電話說以後不會了哇勒!!還有以後....害我白跑一趟真的有夠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