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法律人在某方面,挺悲哀的(個人主觀意見)~ 外人覺得,念法律系的人,就代表很厲害或者很有能力或者是...等等。 但是,只有真正是法律人,並且從事法律相關工作,才能真正了到底法律人的無奈和悲哀在哪兒呢~ PS:我回覆媛媛的留言,比較少帥帥的檢察官或帥法官或帥律師,我所說的重點,在於外表的【帥帥】而並非僅僅指錄取錄較少的意思。 因為,對於帥不帥的批評,是老師(男老師)和我,個人的主觀意見而已。 男老師的意思,是希望男生能夠爭氣一點,不要輸女生了~ 否則電視上,都是一直在報導哪個法院或檢察署,出了甚麼美女法官或美女檢察官的。而沒有帥法官或帥檢察官被媒體報導。
對阿~我們剛才的確在進行雞同鴨講呢~ 我想,我們剛才的爭論都很沒意義,因為我們在看事情的切入點,完全發生錯誤,在討論法律的層次上,完全大大不同。
如果,你是以告訴乃論罪而言,當然是要先問過,當事人要不要告對方啊~ 但是,如果是非告訴乃論罪,當然是直接被檢察官以某一法律規定去將他起訴呢~
但是,你並沒有看清楚我的推論過程~! 法官要做出一個判決,一定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推論過程。 首先,一定要先論【法】,究竟,這個行為,是適用何種法律的規定。 法律要先有規定,法官才能受理這個案子,法官在受理這個案子時,他是先將這個案子是屬於哪個法條的行為,先歸類。 再來,是論【理】,社會的觀點,對於這種行為的評價為何。 最後,才是考慮【情】,對於雙方當事人所造成的影響,以及行為人的犯罪動機和目的,和手段和目的間有何關聯,.......等等情
但是在算民法親屬篇中的夫妻財產權時,仍然還是要先依照法律的規定先走吧! 法官要做出一個判決,一定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推論過程。 首先,一定要先論【法】,究竟,這個行為,是適用何種法律的規定。 再來,是論【理】,社會的觀點,對於這種行為的評價為何。 最後,才是考慮【情】,對於雙方當事人所造成的影響,以及行為人的犯罪動機和目的,和手段和目的間有何關聯,.......等等情境。
你說的民法,也只有在契約章節中,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優先考慮。 但是除了契約章節之外,一些債篇的規定,甚至是身分法規定,法官在做出判決內容時,最先還是要先依法律規定吧~不是嗎? 我不知道,你查的是什麼案,但是你查案前,應該是有法律規定並賦於你有執行法律的公權力,你才可以去查案吧! 所以,你仍然是要先適用法律規定啊! 法律還是最先適用的啊,不是嗎????? 法官要做出一個判決,一定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推論過程。 首先,一定要先論【法】,究竟,這個行為,是適用何種法律的規定。
你可以上考試院網站,將最近5、6年的司法官和律師錄取率都調出來看過, 就可知道,我說的是實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