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085032
 Oo無能天使JCanny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混帳愛情分手回憶錄3-1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混帳愛情分手回憶錄3-END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混帳愛情分手回憶錄3-2
作者: Oo無能天使JCanny 日期: 2008.07.28  天氣:  心情:


↑這玫瑰,是我在他當兵時的某年七夕,手摺成束,拿到公館去叫賣之前的拍照。
 我想我夠獨立;我也知道,有沒有愛情我都還是要自己過。
 不同的是,當時就算再寂寞,總是覺得,我是他的。
「屬於某個人的」的這種歸屬情結,是我這種「婦道個性」最享受的一種安全感。



這一篇日記,是延續另一篇的日記來的:混帳愛情分手回憶錄3-1

說起他,要稱他是負心漢嗎?

認識交往很簡單,就是我感謝一個大哥,給大哥送感冒藥;他和他哥、這大哥,剛好是室友。沒機會多說到話。
可是緣分很奇怪,居然考上同所學校、成為同班同學。
他約我去逛花市吧?(真的忘記了)我去了。我約其他朋友要去龍洞攀岩(看不出我是徒手攀岩高手吧?)因為風雨大家晃點了,於是他陪我去了。
我去找我暗戀多年的附中學長,他也陪我去了。就這樣,很自然就成了男女朋友。
他有疙瘩我不意外,但是從我跟他在一起,我就很守【心道德】。

也是因為我太過【婦道】、【認命】、【吃苦】,他也很認定我的忠貞。
不過,我也很清楚自己的【固執】、【霸道】與【佔有】(安全感不在時,我很焦躁)。
我做事看起來太良家婦女,但我行為實際很野蠻。

譬如說,一起去吃飯,看到鄰桌衛生筷「解套」後往地上扔,我會過去撿起來、放他們桌上,跟他們說「別亂丟垃圾!」。
對男人來說,我這種舉動的女人很欠揍、很難帶出門!
看到人家欺負人或者受傷,我會去阻止或是直接陸上藥房買藥就衝回原地幫忙擦藥。
他總是無法理解,這些人這些事都與我們無關才對。

我畢業時他延畢;在我以前打工的店當代店長,把一個政大妹。
元旦過年,我體恤我男友已經很久沒回屏東陪他父母,主動跟老闆娘說,我去幫他加班!!
也就是上班族的我,放假還去協助打工。
老闆娘和老闆娘父母都很感動我們之間的感情!
當時元旦還有放三天吧?第一天我順利找到他,也確定他在他家跟他父母團聚著....於是我就認真地過著接下來共三天...
第三天傍晚,他回來了;還帶來一束鮮花!!
對於平常木訥的他而言,這樣的舉動著實嚇壞了我...但是哪個女生不感動?

那花,原來是那女孩挑的..那假期,他們一起環(半)台度假...........

後來他去當兵,新兵中心在關東橋?我第一週去看他,回來時來不及取回證件,他說替我拿~其實是扣留。因為剩下幾週都是那個妹去看他。
當兵之前我其實就發現了([感情] 你被劈腿過嗎? );在當兵時,我也更確認此事。我就問他『愛誰?』

是!感情上,我夠【鄉愿】,我雖滿心希望他回答我只愛我,可是我還是接受了他的答案:
『兩個都愛。』
我那時像是魔鬼著了身,天使上了心,我很偉大的這麼想:『蘋果、橘子,本來就可以兩樣都愛,哪有說哪一樣特別好?愛吃橘子,也愛吃蘋果,這很人性呀~』
我問他,喜歡她什麼?他說她比我溫柔;那我呢?他說我比她聰明。而且聰明過了頭,他不愛都不行。
我就想著,對,橘子、蘋果都可以愛。


這就是我。

之後我還把我國中最要好的朋友介紹給他當職業軍人的二哥當老婆了。
(不過因為我跟他二哥友情甚篤,珍珍對我有著誤會;所以他們成了親,我卻得小心翼翼避著昔日兩兩之間友情)


雖然上一篇說到被『丟』的第一次經驗,但我確定,當時,他單身,並未心不忠、或是身劈腿。

我於是帶著行囊,真的從故鄉台北來到了高雄。那時是七月天。

有首歌說「想哭哭不出來」。。對,那時的我,就是這種感覺。

回想那幾年,我從高中就到處去打工,到認識他之後照樣繼續打工。家裡不缺錢,我也沒啥物慾,賺的都變成兩人的消費、他的房租、他的學費、他哥開旅行社有一個月的房租也是我出的、缺人頭拐青年去玩拉拉山我也充當人頭去玩團體遊戲過。

我好像越來越沒有自我。
所以到被丟掉,我已是失去主意的尸身一具吧?

高雄雖離潮州很近,但我並沒有去找他。
撥了電話到他家,我不敢多說話就掛掉;因為始終他的聲音都不再出現過。

那一年耶誕,高雄好友萍跟他弟弟約我去墾丁夜遊。好不容易我才答應出門。
車程經過了他家門口,我央求萍弟讓我看一眼他家;不看還好~
那麼熟悉的日式合院建築,落地木窗裡透著許多人影,看起來,像是他那個後來考上聯X報的大哥和一堆我熟了很多年的他家親戚們,好像有那個抓我們去自強活動充當旅行社工作人員的表哥和表嫂。
時間凝結在那幾秒,好似幾年~
我終於看到那個『熟悉的陌生人』,他!怎地?頭髮都禿了?才半年!那會是他嗎?
我試著輕喊他的名字,但是出來的是他大哥!我急了,我說我想找他問個明白。
大哥說:妳看錯了!那不是他,他沒有回來!
我再往後看,他已經不在我視線中了!

那個晚上我沒多說多掙扎什麼,就地坐在門口,想說等他出來。
萍弟他們極度氣我,認為我笨得無可救藥(萍當時已經與我相識五年,一直認為他不是一個好對象;因為思考與能力、經濟與智慧上,兩個人之間反差太大)(但其實我一直努力退化來讓自己跟他同等級),拗不過我、於是他們把我放棄在那庭院門前。

院裡的狗狗沒吠我,因為他認得我。
可是我從午夜12點坐在門口到午夜3點,沒人再出來關心過我。

直到隔壁鄰居打了一夜麻將,出來關門時,才發現了我!收留了當時已經露濕打顫的我。
她是李姊。

那一夜,比他蒸發失蹤的舉動,還讓我心寒。
連李姊都聽聞過我曾經不眠不休在屏東、高雄兩地醫院照顧他當時病危三次的父親的事情。
他是怎鐵了心?怎會這樣冷血地不說一句話就走?

古情歌裡的歌詞,幾乎通通都寫遍了我所有心情、處境。。。。。。。


我也從此完全放棄這個記憶。記憶匣子被挖出後,還得被鞭、貶的難堪,在這個耶誕我通通把眼淚流在李姊家。


卻,在第二年(當年耶誕後的那一年)的一月我們重逢了!很戲劇地很偶然地……
我以為這是老天的玩笑!









直到………


自初相識交往的第14年的一月,我再度被他『扔』了!(續)









聽過這首歌嗎?
愛情有什麼道理 by 李宗盛&張艾嘉

其實一個人的生活也不算太壞
偶爾有一些小小的悲哀
我想別人也看不出來
既使孤單會使我傷懷
也會試著讓自己想的開


對你不知道是已經習慣還是愛
當初所堅持的心情
是不是還依然存在
眼看這一季就要過去
我的春天還沒有來


你為何不調過頭去
讓我自己去面對問題
你嘗試著不露痕跡
告訴我愛情的道理
你認為值得努力的
是我倆之間的距離
喔這一季 總算有些值得回憶


對你不知道是已經習慣還是愛
當初所堅持的心情
是不是還依然存在
眼看這一季就要過去
我的春天還沒有來


  你為何不調過頭去
  讓我自己去面對問題
  你嘗試著不露痕跡
  告訴我愛情的道理
  你認為值得努力的
  是我倆之間的距離
  喔這一季 總算有些值得回憶~~~~~~~~~~~~~


標籤:
瀏覽次數:695    人氣指數:23095    累積鼓勵:112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混帳愛情分手回憶錄3-1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混帳愛情分手回憶錄3-END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8-06 07:49
她, 61歲,新竹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06 22:15]:

你說得對!

 
時間:2008-07-30 00:26
她, 41歲,高雄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30 20:58]:

對!就來段新戀情吧?!

可惜,我繼續再另一個錯中徘徊~

 
時間:2008-07-28 18:48
他, 49歲,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8 19:45]:

噓!.......

 
時間:2008-07-28 16:03
他, 40歲,彰化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8 16:33]:

寫完了~!

等颱風風大一點,我再來PO喔!哈哈~

 
時間:2008-07-28 15:35
他, 40歲,彰化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8 15:57]:

我向來都是自己寫日記---除家族日記中族人文章張貼外。

所以答案是,當然!是我的故事。
無油無醋,真實原味紀錄。不是在寫小說,也不是番外網路故事。

 
時間:2008-07-28 12:07
她, 51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8 12:12]:

詳見:為什麼,你不說話?

人生無海無岸~

 
時間:2008-07-28 11:49
她, 51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8 11:51]:

不~

不是同一個人啦。
像我回覆樓下那樣。

 
時間:2008-07-28 11:39
他, 48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8 11:46]:

有沒有跳出誰知道?

就像痛風、風濕酸軟症頭,也要老了才知道。

同一個人,我笨過兩次;同樣的傻,我正蠢著第二回。

 
時間:2008-07-28 11:04
她, 51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8 11:32]:

笨一次?

結果我傻兩次-----------

 
時間:2008-07-28 03:22
她, 60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8 10:04]:

時間是最好的藥;可以治好很多事...

當年或許苦。
但是寫這日記時,我卻沒有多大的激動。只是像是寫了別人的回憶錄似的~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