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619128
 超自然小羊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為何女人喜歡和有錢的帥哥上床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10不等於11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知識網站可能遭到駭客入侵
作者: 超自然小羊 日期: 2014.07.29  天氣:  心情:
知識網站可能遭到駭客入侵 剛才我無法貼上這篇回答內容 所以貼在自己的愛情公寓裡面

不知道為什麼 有時候知識網站會出現和管理者無關的問卷調查 我強烈懷疑這些問卷調查可能是木馬程式的病毒
如果點問卷調查 電腦可能當機或無法開機 現代人是怎麼了 這些詐騙集團發現有人拆穿他們的陰謀之後 會設計
那些電腦病毒程式來破壞這個發表文章的人的電腦 所以 當你在知識+看到奇怪的問題時 可能暗藏玄機
切勿傻傻地回答問題 或是回答那些可能是歹徒設計的假問題

以下這個問題也很奇怪 貼在這裡來研究看看......


對方闖紅燈被撞死了...?

我的兒子17歲.7月19日騎著自己剛買的「分期付款」機車出門.連第一期都還沒繳的新車.買的是自己的名

字.因為未滿18歲.所以沒強制險.對嗎?

~這個問題很奇怪 未滿18歲為何可以領到車牌 沒有經過筆試和路考 沒有駕照竟然也可以買車 這是誰的

錯 當然是監護權人「他父親的錯」


綠燈時.兒子前進中.撞到一位闖紅燈的歐巴桑.看監視器畫面.兒子有按喇叭.但是她還是闖了.

~你兒子有按喇叭這是駕駛應盡的警告義務 而對方卻仍然闖紅燈 可見對方是「故意的行為」而你兒子已

經盡到警告的義務 所以 這種行為不可以論定為「過失」
這是那個檢察官缺乏辦案的能力所以才會以這個罪名起訴
實際上 綠燈通行的車輛沒有所謂過失的刑責
「問題在於車速」如果 你兒子當時通過紅綠燈時 車速超過40km 才可以論定為「過失致死」


送到醫院.昏迷指數3維持三天.往生了...至於兒子.鼻樑斷了.門牙掉了4顆
到現在都沒就醫.1是沒錢.2是兒子覺得.那個人死了.所有罪名都歸她.他不能接受.雖然死者為大.但他寧

可死的人是他.兒子是我和前夫生的.監護權歸他父親.我又再嫁.他父親又因工作腳受傷.然而 在我的新家

庭裡.根本不容許我去看他或幫他.我只能偷偷安慰我兒子!!
做筆錄時.罪名是過失致死.兒子不能接受.因為他認為有保護管束中.保護官一定把他送進去關.他才報好

夜間部要讀書.還有很多債務要還.他爸要人照顧.該怎麼辦?!
難道死的人都沒錯.誰能幫幫我兒子.救我兒子啊!


~未滿18歲的少年發生通事故不會送進監獄 而是保護管束的收容所
對於這個案例來說 如果你兒子沒有超速 就沒有過失致死的刑責 因為綠燈通行的意外事故是免責的 紅綠

燈就是判定刑責的根據
那個婦女是故意闖紅燈 甚至可能想要製造假的車禍來敲詐金錢 卻弄巧成拙把他自己害死 所以 這種交通

事故要請高明的律師來辯護有可能平反案情



有調閱監視器.叭她時.歐巴桑有停.可是不知為什麼又往前騎 ?


~這個監視器畫面是對你兒子有利的證據 要妥善保存
那個被撞死的婦女涉嫌故意製造交通事故 故意製造假的車禍來詐財
這個案例的罪名應該不會成立 你兒子有按喇叭可以排除過失的刑責

你確定那個人已經死了嗎?這是你親眼所見 或是法院的驗屍報告?有死亡證明嗎?很多事情要問清楚
曾經有人為了詐欺領取保險金 而設計詐死的案件 因為同樣是機車相撞 被撞死的機率不高 而且又是在
紅綠燈的範圍內 這個問題很奇怪 我有點懷疑這個問題的真實性


知識+是交換知識的平台 切勿利用知識+做非法的事情
標籤:
瀏覽次數:32    人氣指數:32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為何女人喜歡和有錢的帥哥上床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10不等於119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