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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黨贓與三民主義
作者: Monkey 日期: 2016.07.26  天氣:  心情:
儘管中國國民黨使出了各種手段想盡辦法要阻止或拖延俗稱為「不當黨產條例」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立法,立法院還是在七月二十五日三讀通過這個創下台灣政治史里程碑的法案,使得行政院未來將設置「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政黨自1945年以後所取得之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等都將推定為不當取得,應移轉為國有(註1)。這樣的結果,當然使得用盡心機想要守護其龐大黨產的中國國民黨眼見大勢已去後,惱羞成怒的痛批民進黨以多數暴力在國會推動「不當黨產條例」,並宣稱:「這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註2),這種形同婊子談貞操、小偷論道德的偽善嘴臉,著實令人感到可悲又可笑且噁心至極!

雖然中國國民黨再三的種種似是而非的理由提出抗議,但民進黨在立法時僅將這個法案的名稱訂為「不當取得財產」事實上還是太過客氣了,因為在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國國民黨對於當時仍是日本領土的台、澎地區的公、私財產占為己有的行徑,無論從歷史事實或戰時國際法來看都是一種和強盜、小偷沒兩樣的犯罪行為,這只要和同一時期被英、美所佔領的德國,並沒有發生納粹政府治下的公家財產以及德國人民的私人財產莫名其妙的變成英、美兩國特定政黨的黨產,而是在戰後交還給德國聯邦政府與德國人民;同樣的,由美國一國所單獨佔領的日本也是如此。所以中國國民黨在戰後來台「劫收」、化持有為所有的這些財產其性質根本是犯罪所得的贓物,應該稱之為「黨贓」而非「黨產」才對!

至於中國國民黨為了守住這些「黨贓」而痛批「不當黨產條例」違憲(註3),更是滑天下之大稽!因為根據中國國民黨的說法,中華民國憲法是根據孫文的「三民主義」思想所制定,而所謂的「三民主義」則是指民主主義、民生主義與民族主義,據說孫文曾宣稱「三民主義」也就是相當於美國林肯總統所主張的「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註4),果真如此的話,那麼宣稱在歷經「八年抗戰」將台灣從日本殖民者手中解放出來的中國國民黨,為何不將這些從日本人手中所取得的公家與私人財產全都交還給台灣人民,讓台灣人民所有、所治、所享,卻悶不吭聲的全都放到自己的口袋內?

是以,無論中國國民黨如何的巧言善變,這些在戰後被他們納入私囊的「黨贓」不但是違反戰時國際法強奪敵國財產的犯罪行為,在政治倫理上,他們更牴觸了被他們奉為神主牌的「三民主義」的思想,更牴觸了憲法第七條所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註5),造成台灣民主政治與經濟發展都一再遭到他們利用這些「黨贓」破壞政治與經濟上的公平競爭機制,最終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反淘汰現象,台灣焉能不逐漸向下沉淪?

而今,中國國民黨過去透過各種手段所巧取豪奪的這些「黨贓」回歸全民所有終於出現一線曙光,台灣的政治競爭可望逐漸趨於公平讓民主得以逐漸落實,以後中國國民黨也無法再靠這些錢在市場上興風作浪、影響民生。那麼,「民有、民治、民享」的「三民主義」,或許可望在不久的將來真正在台灣實現!

(註1)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7255018-1.aspx
(註2)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45044
(註3) http://times.hinet.net/news/18899157
(註4)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24
(註5)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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