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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9歲女援交 20人出價
作者: 小雨 日期: 2011.08.12  天氣:  心情:

夭壽喔..
這甚麼世界阿


9歲女援交 20人出價 1少年得標 專家:這社會病了
更新日期:2011/08/12 06:30 蘋果日報









【施昂強、林志青╱台北報導】
 
專家嚴重警告,台灣社會已墮落到道德集體淪喪地步!
 
台北市一名9歲女童為了千元線上遊戲點數卡,上網po文援交,女童雖清楚標明:「我今年9歲!」不料留言一出,竟有近20名無恥色男瘋狂搶標,而網站成千上萬的網友看到女童留言後,也無一人阻止或報警,集體坐視女童被變態人渣競食。女童最後幫一名16歲少年口交,成為台灣史上最年幼的援交女。
 
警籲家長多關心
 
《蘋果》昨向北市警察局文山二分局偵查隊長孫福佐查證時,身為人父的孫臉色沉重坦承有此事,他強調基於法令無法透露細節;但辦過無數作奸犯科案件的他不禁沉痛嘆說:「太離譜!這社會病了!就算我被處分,我也要讓社會知道此案,希望各位家長能多關心孩子的生活習慣及上網交友情形。」
 
台大社工系副教授王雲東昨憂心忡忡地說,受到拜金價值觀等因素影響,「援交年齡層下降趨勢已不可當。」他呼籲政府應加強性別教育,將「男女平等、女性勿將身體物化」等觀念從小扎根防堵,並落實資訊分級制度,避免孩童接觸超齡訊息,產生不良影響。
 
為買千元遊戲卡
 
這樁暴露人性卑劣,並讓所有家長聽到後都會心痛的社會事件,發生在上周四。北市文山區一名就讀小三的9歲女童,因母親沒錢買1000元的遊戲點數卡給她,她就在色情網站「麗的娛樂網」po文援交,她表明:「我今年9歲!」短短幾分鐘就有近20名變態色男搶標,後來由化名「忘憂月」的16歲少年得標。
 
女童帶少年回家,在雙胞胎妹妹面前為少年口交。根本不懂性事的她,事後童言童語對媽媽說:「我幫一個哥哥親他尿尿的地方,拿到遊戲點數卡。」疲於生計的母親震驚不已,落淚自責:「我不是個好媽媽。」急向熟識社工求助報警逮人,社工立即介入輔導女童。
 
應清查競標身分
 
網路觀察家朱學恒昨聽到近20人競食9歲女童,痛罵:「這些競標者根本就是人渣!這是文明世界所不允許的!這大概是近10年來,錯誤網路教育與網路規範最嚴重的案件。」他沉痛地說:「我國法律對於性犯罪者的寬容沒有足夠嚇阻力,導致人渣不覺得犯這個罪有什麼危險,他們沒有動機壓抑獸性,這種事只會不斷發生。」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這群人明知對方為9歲女童,寧可冒著犯罪風險搶標,可見其對性觀念有嚴重偏差,應尋求心理治療。」她說,現今媒體及社會文化充斥金錢遊戲,易令孩童價值觀混淆,她除大嘆:「道德淪喪。」也呼籲警方盡速清查搶標者身分,了解其是否有類似援交經驗,以杜絕再次傷害幼童的機會。
 
台灣展翅協會祕書長李麗芬痛批,網站經營者為了瀏覽數招廣告,罔顧社會道德責任,造成兒童及青少年可隨意進入限制級網頁,現行的網頁分級根本成效不彰,建議政府要求業者執行年齡驗證,如用信用卡或自然人憑證,才能避免懵懂的孩子偷看網站,建立不正確觀念。
 
色情網站恐無責
 
刑事局分析,現今色情網站多將主機架在國外,若該網站服務對象是國人,警方仍可從網站管理制度追出蛛絲馬跡,法辦涉入的國人;此外,若網站主機架設在國內涉及不法,會請網路服務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將網站下架,未來警方將加強網路巡邏,杜絕不法。
 
律師廖芳萱指出,近20名令人髮指的變態搶標網友,因未得標、也沒交易,恐無觸法問題,16歲少年雖觸犯《刑法》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嫌,但未成年,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恐面臨責付、保護管束處分;至於色情網站業者散布猥褻圖畫、影像,得處2年以下徒刑,但若伺服器設在國外,警方恐難追查。
 
民眾看法 網站有責
 
色情網站若沒有分級規範,等於是提供援交不法交易的共犯,一堆人要跟9歲女童援交,這社會真的病了。
 
簡直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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