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619128
 超自然小羊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整形的女生不是真正的美女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後視鏡無車不保證安全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路權相等右方車應該讓左方車先行
作者: 超自然小羊 日期: 2014.03.17  天氣:  心情:
關於同樣路權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現行交通法規...在相同路權下(比如在巷子的十字路口)..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如果發生事故...無論右方車有無超速(甚至時速100)...違規等....不管左方車開多慢..有先注意來車...左方車被右方車撞或是去撞右方車...左方車一率為肇事主因..負擔七成

以上肇事責任...這條法律是哪個天才訂的???

~你的看法和我一樣 這條交通法規是哪個笨蛋設定的 這條交通規則本身就有問題 應該修改為~ 路權相同時 「右方車要讓左方車先行」

訂定原因說是因為右方車會被A柱檔到視線..比較不能看清楚左方有無來車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 左方車的視線比較差 應該先行才對 !
這條規則可能是日據時期沿用下來的規則 這些交通部官員都是米蟲 !因為 台灣的駕駛座在左邊 日本的駕駛座在右邊 當右方車遇到左方車時 右方車駕駛很容易發現左方車 如果右方車不讓左方車先行 左方車可能會因為視線不良而撞擊右方車 所以右方車應該停等 讓左方車先行
左方車遇到右方車時 因為駕駛要向右邊看的視線比較差 右轉也比較困難 左方車駕駛容易被副駕駛座的玻璃和支架擋住視線造成誤判 所以 左方車應該先行才對
這個問題 早在幾年前我就強烈懷疑這條規則的適法性


依我個人開車經驗...行經路口時速約30...到達路口時視線看左方已超過A柱..反而右方才會被A柱擋到視線...大家認為呢??
這條交通法是不是應該全民來推翻???

~沒錯 你的想法完全正確 路權相同時 右方車應該讓左方車先行

應該全民連署向交通部反應 修改這條烏龍交通規則 台灣的交通大亂除了違規停車罰則太輕之外 就是這條規則在搞鬼!!!!!
標籤:
瀏覽次數:6    人氣指數:6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整形的女生不是真正的美女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後視鏡無車不保證安全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