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點才睡覺,睡到將近9點起床,吃早餐之後,客廳沒有辦法念經,就拿到三樓雜物間唸,因為每次唸要70分左右,如果在那裏比較清靜,以後會在那裏唸,不然總覺得好吵,中午一樣是吃家裡,問題是我並不喜歡,因為老媽每次煮給我吃的就是那一些,菜色不齊全,每次跟她說不要煮我的,講就是講不聽,我是吃素,沒有辦法做到全部都煮素的,那就不用麻煩,下午三點多去睡覺,到了六點多起來,看了一下老媽的晚餐,一樣沒有什麼變化,我就說我要出去吃,去了中原夜市的東興素食,老闆娘跟我說,你說小姐不會來,結果她還真的有來,在我心裡想的,除非是真的很想吃,或是她弟載她們去,結果老闆娘說好像只有跟小妹去,我說喔,因為心裡面想的是,is nor my business,老闆娘補了一句話跟我說,還是一個人比較好喔,是啊,如果付出換來的不對等,早就應該放棄,只是一直想都已經在一起了,所以就這樣下去,現在想想,之前勸別人說你的婚姻不幸福,到底再撐下去有什麼意義,只因為在想那個人會不會改變成我想要的那個人,看來是不會的,那我不就跟別人一樣嗎?叫別人放棄找更好的,我卻在堅持,這矛盾也太奇怪,分開這決定是好的,我始終在意的,她沒辦法給,她在意的我也做不到,用這樣的方式當作扯平卻也不願意,不分開是留著等過年嘛,雖然是過年後分的,已經要周年紀念了,28果然是個好日子,加油搶紅包,然後來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