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看著電視新聞,一則報導提到某位新近冒出頭的韓國少男即將來台宣傳兼會「粉 絲」,而許多台灣女癡都奉之為「偶像」,正滿心期待著她們心中的「天王」駕臨。 「粉絲會」票價並不便宜,一張票要價新台幣5000元,但還是有很多女人爭先恐後的 搶著買,就像逢年過節時搶買返鄉的火車票一樣,是有這麼「饑渴」嗎?吃一顆正港的 水蜜桃也不用500啊! 我轉頭跟一旁的大姊歎氣:「妳瞧!就是有這種女人,而且還不是只有一、兩個哩! 」沒想到大姊輕描淡寫地說:「那有什麼!女人喜歡花錢,不就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嘛 !」 我的心頭一驚:「是啦!女人花起這種錢來一點都不手軟,『一擲千金不知數』嘛! 等到家裡要付房貸、房租、管理費、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手機費、…時,才一個 勁兒地推給她的老公、老爸或兄弟去收拾。唉!」 大姊一時竟為之語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