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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今日的困境都是死人的錯??!!
作者: yc 日期: 2018.08.07  天氣:  心情:
.
賴功德民黨把台灣今日的國際困境
歸咎於當年老蔣的退出聯合國 !
事實真是如此嗎 ?!
還是是菜政府為自己執政的無能
又使出的
歸罪於老蔣
歸罪於國民黨
歸罪於馬英九
.... 等
的老招之一 ?!

若真如以下文中所言
當時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會員資格
是被老美出賣掉的
那今日菜政府緊抱老美的大腿
豈非是認敵作父 ?!

而賴等民黨綠營人士
真的不了解當時真相嗎 ?!
未必見得 !
他們只不過是為了掩飾推諉自己的無能
又在以他們一貫的無恥手段
擷取片段資訊蒙騙人民罷了 !!


.



台灣今天的困境 都是蔣介石的錯?
-- yahoo 論壇


行政院賴清德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
「其實台灣今天的困境
是過去國民黨執政所留下來的,
包括退出聯合國,
即便讓中國進入到聯合國裡面去,
美國跟西方的世界
也希望台灣能夠留下來,
但是當初蔣介石做出漢賊不兩立,
『我們退出了聯合國埋下了大錯』」。

短短這一段話中,
賴清德至少犯了
兩段的歷史史實性的錯誤。
唯如果要細談此事,
甚為冗長,甚至瑣碎,
故僅撿拾其梗要。

在聯合國的有關中國代表權一案,
始自中共建政時;
當時的蘇聯在聯合國提案開始,
也就是一九四九年;
唯至一九六○年止,
在西方(以美國為主)
勢力占主導權時,
此一議根本不能成案。
但至一九六一年始,
因為二次戰後的新興獨立國家湧現,
美國與西方國家的主導地位
遭到稀釋;
聯合國大會的
總辯論(General Debate,
另一稱為一般辯論)
始開始接納有關中國代表權的提案。

故自此時始,美國改變策略,
改延引聯合國憲章
第十八條之相關規定,
認為
「中國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其代表權問題應為重要議題」;
此案本身只需
會員國二分之一同意即可成立;
唯一旦此案成立後,
要把中華民國政府的中國代表權,
移轉給中共,
則需要會員國三分之二的同意。

其實,就在一九六一年,
當年聯大的相關投票,
如果不是靠著此一重要議題案,
台北就已經被中共取代;
當年的票數,
支持北京的票數
已較支持台北的票數多出一票。
其實,
也是靠著美國等
年年提出此(重要議題)案,
且年年通過;
這個策略
又保護了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權
達十年之久,
直到一九七一年。

一九七一年夏,在聯大開會前,
美國彼時國務卿季辛吉
經由巴基斯坦偷偷赴北京一事
已經被公開;
美國政策轉而傾向北京
已為眾所週知;
當時美國總統尼克森
亦宣布將往北京;
這在聯大中引發重大風暴。
所以當時縱是美國本身提出的修正案
(亦即是俗稱的雙重代表權案),
亦遭到擊敗,未能成案。
此案被擊敗的意義就是,
已無任何法源依據,
可以讓台北與北京
同時留在聯合國的體系內。

其實,在當年六月之前,
台北早已接受
美方所提的雙重代表權案,
所以美國修正案
才得以在聯大提出;
但北京並不接受,
並以此向美方抗議;
所以,
這與台北當年
是否採取「漢賊不兩立」立場無關,
更與法統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這是北京單方面決定。
不能明暸當年歷史與中共的態度,
這是賴清德所犯的錯誤之一。

而在美國修正案被擊敗後,
隨後美國再提的的「重要議題」案,
也因受到美國對北京態度的影響,
出現盟邦跑票的現象,
終以二票之差(五十一比四十九),
亦遭擊敗未能過關。
因彼時,
在聯大裡中共當時的邦交國
已遠超出我方,
再往下的議程,
即是排我納匪的
阿爾巴尼亞案(亦即二七五八決議案);
美國與沙烏地阿拉伯
雖曾緊急以議事規程數提再提修正案,
唯亦無法取得多數支持而潰敗;
度以當時形勢,
二七五八案必然通過,
我國代表周書楷隨即以權宜問題
要求上台發言,
宣布「退出」聯合國。

然,聯大該一議程
並未以我宣布退出而終止,
仍舊繼續,
二七五八號案的最終表決結果是
七十六票比三十五票,
十七票棄權,
該案通過。
換言之,
如果我方不宣布退出,
最終的結果就是被逐出。
台北當時的宣布的退出,
是為了挽回本身最後的一點尊嚴。
本案在國外的國際法教科書中,
甚至是用被「逐出」
來描述台北的處境地位。
情況若此
何關「退出」?
何關「法統」?
這是賴清德所犯的錯誤之二。

在一九九○年,
筆者曾有幸
與時任大陸社科院美國所所長的
資中筠女士一席談,
並提出此一問題請教:
如果當年台北不退出聯合國,
北京是否會同意加入?
也就是
「是否曾經有過任何雙重代表權的機會」。
資女士的答案是,
北京會一直等到台北離開(聯合國)後
才會加入。

就本案言,
北京一直所採取的就是
「零和」(zero-sum)策略;
這與當時台北的態度並無太大關係。
換言之,
博奕的雙方,
只要有一方採取零和的策略
(通常是強勢的一方),
另一方是否採取零和的態度,
結局的差易並不大。

如果賴清德還真要搞清楚此事,
「為何台灣今天在國際社會中
碰到如此多的困境」;
那他應該
要去怪美國政府才是找到正主。
當年(一九五○),
中華民國政府撤退台灣後,
在聯合國有關中國代表權的爭論,
更多是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裡。

在聯合國的憲章中,
需要處理的相關議題,
大致分為兩類,
一是「程序問題」,
一是「實質問題」;
而程序問題是不可以否決的,
實質問題則在聯合國安理會中,
是可以使用否決權的。
中華民國當時仍是安理會的成員之一,
當然享有否決權。
唯美國在當時
堅持中國代表權問題乃屬程序問題,
不得使用否決權。

當時我國駐美大使顧維鈞
曾就此事質疑過美國駐聯合國代表格羅斯,
「為何
有關一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的席位,
如此重要的問題,
只是一個『程序問題』
而非『實質問題』」?
當時顧大使在他的回憶錄中
明白表示,
「美國之所以要堅持認為這是程序問題,
顯然是為了想留有活動的餘地,
萬一情況發生變化,
美國在承認為中共問題上
需要改變政策的話,
它便可以自由行動」。
(顧維鈞回憶錄,
第一版,第七分冊,頁六三六;
北京中華書局出版)

換言之,
美國當然是為了其國家利益的極大化,
而主張中國代表權案是程序問題,
故中華民國
對其本身的切身利益之事卻不得否決,
只能依賴
美國為主的西方多數國家集團,
只得淪為附庸者,
最終落得被出賣的下場;
這也就是賴清德所說的
「今天的困境」。

堂堂行政院長,
居廟堂之高,統領文武百官,
當然不可以隨便發言,
更不可以
對自己不懂的、非專業的科目
任意發言;
尤其是不可以
用在錯誤的基礎上
因意識型態的偏好而發言;
否則連事實都搞不清,
就隨便講話,
不僅貽笑方家,
就連外國的有識之士
恐伯也會看扁這種行徑;
這才是丟臉丟到國外。
須知隔行如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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