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567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337468
守護天使微風〥最愛老婆心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1893給草莓正咩歌part2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895 天兵尪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1894 別忽視您的權益
作者:
守護天使微風〥最愛老婆心
日期: 2013.12.23 天氣:
心情:
別忽視您的權益
愛寓和廠商之間合約協議
並不影響公法您兌換商品的權益
記得只要有
『合法序號』
即便
『使用期限過期』
『毀損』
︰【註】需可辨視金額
公司名稱
仍可永久使用妳手中的兌換商品權益
勿信單方面不正確說詞
因應配合全家便利商店合作之系統設定,於今日
12/2(
一
)
上午進行更新商品
序號之作業。用戶於更新前取得之全家實體商品序號
(
包含:咖啡、冰淇淋、
巧克力
)
,需於今年底
2013/12/31
前,前往全家櫃台列印兌換,逾期視同
放棄,無法補發或退款
請管理客服勿引導會員錯誤訊息
這是公司和合作廠家
協議依消基法規定
禮券等事項
貴公司引導消費者引起誤解
反可使貴公司
受到處分
和連續處罰。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所提「消費者保護法」
第
8
條、第
46
條及第
56
條之
1
修正草案,其中,針對禮券上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的規定,修法後,業者若記載期限,該規定仍視同無效,即便期限到,消費者
仍能持續使用,若業者有惡性重大不讓消費者使用或情節重大,依法除須限期
改善外,還可處以
2
到
20
萬元的罰款,且若業者仍不改善,恐遭連續處罰。
請回覆留言至愛寓留言這
電子信箱無法收取
謝謝
!!!
【客服回覆】
2013-12-03 10:10
親愛的公寓住戶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該狀況將反應與合作廠商了解,
如您的兌換序號無法在全家機台進行列印,請您再來信客服中心反應;
全家店家兌換端之狀況,您可反應全家客服中心。
希望以上的說明能對您有所幫助,
若您還有其他使用上的疑問,
也歡迎隨時來信與我們連絡,
標籤:
瀏覽次數:
262
人氣指數:
6862
累積鼓勵:
3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0
5
1893給草莓正咩歌part2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895 天兵尪
住戶回應
時間:2013-12-23 12:59
她, 4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2-23 10:34
她, 7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