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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擁有未必是幸福-房子
作者: 小雨 日期: 2016.03.21  天氣:  心情:

金管會:土壤液化潛勢區,對「舊」房貸影響不大

我午餐時看這篇新聞

也許你可以說我酸葡萄心理.或者我幸災樂禍吧

其實我想說的是

擁有往往是一種負擔

我在離婚後買了間小房子,當時房價低.我負擔得起
後來因為孩子過來跟我住,學區問題.他們每天都得早起
加上其他因素我就把它賣了
從此我過著租屋的生活
10年來我換了5個地方住
甚至於我為了圓我的田園夢搬去接近烏來的屈尺住了1年多
別人覺得搬來搬去很累.我倒是樂在其中
因為2年左右搬一次家.每次搬家我就會把用不著的東西清掉
所以我家東西一直維持在少量, 因為知道2-3年後搬家會很麻煩所以孩子們也知道不要買用不著的東西擺家裡
出去旅遊盡量不帶回紀念品裝飾品.買一些消耗品用完不會留下來的東西(看看家裡多少紀念品後來的下場如何?一段時間後被遺忘又占位置
其實我們搬家打包只需要一天而已,沒東西可以包阿
我每年過年大掃除都會請家人盤點自己一年來用不著的衣物回收
我會給他們一個大箱子.自己的房間東西不要滿過一只箱子.衣服不能多過一個小衣櫥(衣物完全要收納到小衣櫥裡面.不能有衣物放在衣櫥外)
家裡只留也只購買基本生活需要的東西.所以我家20幾坪大過別人的40坪空間.這種簡約生活讓空間變得很舒服而且很省錢
一個房間(客廳.廚房.浴室.陽台)也是控制在不超出1個大箱子的物品
就這麼10幾個箱子的東西是能打包多久啊
家具是房東的我又不用負責弄走.有些沒家具租金很便宜的我就買2手家具.價格很便宜搬家時請環保局回收走
也不是那麼心疼,因為請搬家公司搬家具的運費都夠我買2手家具了)
租約到之前1個月我們就會討論:還要住嗎?有沒有想換個地方玩玩呢?
反正我們搬家只需要一天.說走就走人(我有很多朋友10幾年沒搬過家.想搬都不敢.因為東西不知道幾卡車.想到整理就快崩潰.然後永遠住在他那個像是回收倉庫的老房子
而我們這一家呢?
這地方住膩了..或者工作或者學區或者房子潮濕甚至是遇到歹鬥陣的鄰居.我等到租約到期索性給搬了
離開屈尺的隔年烏來廣興路段土石流我剛好沒遇到
因為我離開之前就發現這個問題.離開那一年的颱風季我已經感覺到這地區的問題
而那些從祖父母開始就住在那一帶的住戶能說搬就搬嗎?他們的家就在那裏
每年颱風季..他們的噩夢又開始
我也住過檳榔路
遇到神經質的樓下鄰居.動不動找警察來敲我家門(我從此學會怎麼對付這種壞鄰居)
目前住處除了裝潢舊了一點.其他都還可以
樓下鄰居那對夫婦和老狗非常非常Nice
所以打算住到小的(兒子)大學畢業再考慮(目前住快2年還有3年多一共住5年)
以台北目前的房價.租當然比買划算
住得不舒服就搬.簡單方便得很
再高級的新房子過幾年也是舊房子,你買了就是一輩子的事情
或許你說可以把房子租給人家阿
看看上禮拜的新聞.一個主播在他租屋自殺變成凶宅還討不到賠償金
我現在住處的房東他多希望我別搬家阿, 因為他之前遇過房客離開後他2間浴廁得全打掉重做的慘事
誰知道我離開後他又會遇上甚麼樣子的房客?
我有個朋友她家樓上才買2年多租給幾個青少年住,結果吸毒遇上瓦斯漏氣死掉4個你說他衰不衰
新聞不也不時有一堆租霸(你租給陌生人真的一點都不擔心嗎?)
自己住的房子萬一遇到惡鄰居你也不是想搬就搬.只能自認倒楣跟他耗上一輩子
而且房客離開之後你還得繼續招租,還得擔心一段時間沒收入(我們附近就有個房子好久都租不出去.)
我也擁有過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過
我跟孩子卻喜歡現在這種遊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
這裡草吃光了..感覺不太好吃.就往下一處去
有錢住好一點.新一點沒錢住遠一點差一點..
土壤液化潛勢區的房子關我什麼事,房子漏水關我什麼事,討厭的壁癌地下埋的是鉛管甚至買到黑心建商蓋的豆腐渣房子賣不出去還是跟我沒關係(那是房東要擔心的問題).而我們租屋的怕就搬囉
不屬於我的.當然就沒有放不下的問題

(我有在想...去住北投1-2年試試,再搬去海邊住一年.也想過未來去住南部一陣子..或者去住在山上種水果之類的..各種想法都可能)像是一輩子到處旅行住在不同民宿體驗當地不一樣的感覺

買房子可以這樣2-3年就換個點換個裝潢住嗎?
你買了台北市幾千萬的房子住會比我自由快樂嗎?
我當時住1年多'好山好水好無聊的屈尺.路上多半是老人(人口外移)
我租房,孩子不喜歡 或者工作路途不方便就跟著搬走.不會有房子空著沒人住的顧慮
而且絕對不會有遺產分配的問題(前陣子有一家人還因此互砍滅門.還有那幾百億財產搞到對簿公堂的兄弟)

而單身會很慘嗎?
你去問問一堆已婚的
擁有未必幸福
過多的擁有,往往是沉重的包袱

人生在世有太多放不下的東西
有了功名,放不下功名
有了金錢放不下金錢
有了愛情放不下愛情
有了事業放不下事業
總總的擁有成為重擔和壓力
事實上,大部分的人
只有一半的壓力是爲了生存
另外一半是為了與人攀比


懸崖處撒手得重生
解脫反而是種幸福

還記得那一年我把房子賣掉貸款還清的感覺

還有還有更早之前

辦完離婚手續走出戶政事務所時那一口新鮮自由的空氣


減法生活...反而更有趣..全家每年隨時去旅行,旅費只是一台卡車5000元(搬家公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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