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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作者: 峰哥 日期: 2023.10.29  天氣:  心情:


司法系統 . 可恨又可惡的公然違法亂紀
請見以下真實記錄:

法務部說 :
羈押待審的不只是陳水扁一人
總共有三千八百五十六人。

但是法務部無法解釋的是 :
只有陳水扁是「唯一」二次 . 被裁決不必羈押,

結果裁決不必羈押的法官 . 全部被換掉
第三次 . 才由新換上來的法官 . 重新裁決羈押。

高等法院第三個法官提出五個理由,持續收押陳水扁:

(1) 陳水扁事涉重罪,包括侵占公有財物
收受賄賂等六罪量處無期徒刑重刑
符合羈押要件之一。

(2) 陳水扁身為前元首,參與多項機密外交
和海外政府民間人士交往機會,
較一般人熟悉逃亡海外管道。

(3) 陳水扁本身仍具有影響力,本人和陳水扁家族在海外
還有秘密帳戶和隱匿資金,以及人脈可用
陳水扁逃亡海外,還有資金可過優渥的生活
仍有逃亡之虞。

(4) 當檢方發現 . 陳水扁有洗錢疑慮後
陳水扁及其家人仍有隱匿資金之舉,
顯示扁家族避免資金遭查緝,逃亡可能性之高
合議庭認定,扁有逃亡之虞。

(5) 雖然陳水扁有8到10名國安局隨扈
不過隨扈是保護陳水扁安全,並非監督,
隨扈也無義務向法院報告 . 陳水扁是否策劃逃亡。

針對以上5點 . 峰哥請問高院第三個法官 :

請問1:
一審馬英九特支費有罪
也是貪污重罪,為什麼沒羈押?

請問2:
熟悉逃亡海外管道 ? 在批判小蔣時代的黨外人士嗎 ?
這理由最好笑,就是俗諺的 ~ 七仔逗八仔 . 乾脆說 :
只要名字姓陳名水扁的就要續押!

請問3:
馬英九特支費一審有罪
一下子就捐近千萬到自己基金會
他又藏匿多少資金?
他和女兒都有綠卡,更好逃亡 !
馬英九特支費 . 一審有罪時
怎麼不見蔡守訓關他?

請問4:
蝦米 ~ 洗錢疑慮 . 隱匿資金 ?
法律竟然可以用這種模稜兩可
無證據而臆測的判決文辭?

請問5:
這也叫理由,隨扈竟然也和羈押法條有牽連?
隨扈是那單位指派的?
何況陳水扁都答應上電子鐐銬了。

在法律的實務上,羈押庭沒有更換法官的理由.
換法官應該是在羈押庭之後
考慮相關案件 . 是否合併審理之後才進行。

司法系統敢如此明目張膽恣意而為
沒有幕後操控的黑手嗎?

生活在號稱民主法治國家的台灣人民們!
峰哥只問大家一句話:

換掉不押你的法官
如果是你,你甘願嗎?
你服不服氣?

如今周占春法官判決陳水扁無罪
特偵組所謂的~海角七億也已經追回,
陳水扁依然身陷囹圄,根本就是政治迫害
抄家滅族的新白色恐怖嘛!

馬英九 . 嘶聲力竭高喊司法獨立
不過是欲蓋彌彰 !
此地無銀三佰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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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峰哥舊日記 2023.10.27 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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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10-29 10:37
他, 52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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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10-29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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