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fer一字於中文中音譯亦頗多,有路西弗、路濟弗爾(簡明大英百科全書)、魯西弗(桂冠所版之失樂園)等譯。此處為《大美百科全書》之譯名。蓋Lucifer一字本為拉丁文。希伯來文聖經於以賽亞書14章12節中將巴比倫王稱為「發光者」,通俗拉丁文本聖經以Lucifer對譯之。Lucifer之拉丁字義小寫時有「含光」、「射光者」、「照耀者」之意;而大寫則為「金星」、「魔鬼首領」之意。英王詹姆士欽定本英文聖經中保留此字(此版聖經12節前半原文為How art thou fallen from heaven, O Lucifer, son of the morning!)。中文和合本聖經中譯為「明亮之星」。人們認為Lucifer乃撒旦墮落前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