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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換你來執法!
作者: 此帳號已停權 日期: 2008.11.11  天氣:  心情:

野草莓學運/學生罵警執法過當  警眷嗆:

請你來執盾
更新日期:2008/11/10 13:1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自由廣場靜坐抗議的學生,9日晚間將靜坐運動命名為「野草莓學運」,認為警方執法過當為其中訴求,但在《警光雜誌社》網站的警眷討論區中,出現警眷反嗆學生,討論區指出,要請這群靜坐學生拿拿看,警方在圍城行動中所持的警盾有多重後,再來大聲罵警察。
 《警光雜誌社》網站討論區裡,一篇以「抗議的學生,請你來執盾牌」為提的文章中,第一句話就用「請問你是不是人?」開頭,由於靜坐的學生抗議警察執法過當,對此警眷們反問學生:「你們為台灣付出過什麼?」,警眷指出,圍城事件中,警察才是最大的受害者,甚至有人直接嗆抗議學生「請他們來執盾牌」。
 根據了解,警方所持的盾牌約有6公斤重,再加上身上的所有裝備,大約總重11公斤,而在如此「重量級」的裝備下,員警一次卻必須站崗1小時才能換班,如此辛苦維持秩序,換來的卻不是掌聲,難怪警眷們大罵,除了馬英九總統看過傷者外,唯一關心的竟然只有陳雲林。(陳雲林6日曾對外公開表示,對於維安的警察及家屬表示崇高敬意與感謝。)
 另外一名警眷也痛批靜坐學生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她指出,自己的丈夫必須放著違法案件不管,要與無聊人士浪費時間和資源,好不容易可以放假了,假沒放完又要再出勤務,最後警眷甚至直言要這群學生別再造孽。
 一邊是陳雲林的感謝,一邊則是學生的嗆聲,再看看因為執勤受傷的警察同仁,難怪警眷們會對這群學生如此痛心,他們指出學生籠統且模糊的直指警察執法過當,這樣的行為與說法徹底踐踏了警察尊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郭淑靜、蔡錦倫﹞

轉貼來的.........



是阿
麻煩那些"認為"警察執法過當的朋友們
下次換你們來擋群眾.......
整天被政黨操弄
還以為自已很有見解
搞不懂人權到你們手上竟然變成無理取鬧

我就是為那些警察叫屈不平
因為我知道當換我來執法的時候我也一定兩難
有人說唱片行警察要老闆停止撥音樂違反人權
但那時候是非常時期
不停撥音樂
只會讓反抗的情緒更高
讓場面更無法收拾

警察伯伯沒有惡意
她們也不想欺負自己台灣人
他們只是希望讓整個遊行能平安落幕
不要去傷害到無辜的人
就這樣而已
結果ㄌㄟ
拚命鬧事的人沒錯
保護無辜百姓的就有錯
不是這樣吧
群眾不鬧
警察也懶的管吧

我只能很俗拉的坐在這裡寫寫日記發洩
什麼都不能做

真的很氣很氣...媽的!!
 
                                                                楊媽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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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2-10 13:13
她, 36歲,高雄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2-10 21:19]:

看到妳認同
我更開心
表示台灣多一個人有同理心
感謝^^

 
時間:2008-12-09 16:34
她, 46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2-09 22:19]:

謝啦
多一個人贊同
總覺得這社會多一份希望
真好^^

 
時間:2008-12-05 12:20
她, 54歲,歐洲,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2-05 19:36]:

電視...還是可以砸
不過記得叫我一起
兩個人一起砸
到時也多個人幫妳分擔一半新電視機的費用...

哈哈
死孩子真是..
我也很氣

 
時間:2008-11-16 20:57
她, 57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1-12 09:55
她, 42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1-12 04:30
她, 42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1-11 23:42
她, 46歲,高雄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2 00:00]:

咱們攜手
跟他拚了..
人生嘛
為自己的理念努力一次也不枉今生
哈哈

 
時間:2008-11-11 23:41
她, 45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2 00:01]:

大部分的人
希望真的是如你所言
謝謝你的認同
這樣心理會好一點

 
時間:2008-11-11 23:36
他, 48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1-11 23:33
她, 46歲,高雄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1 23:35]:

我很氣
自己只能很俗拉的坐在這裡寫日記發洩

真的很氣很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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