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談長距離戀愛,女友不住同一城市。於是,每逢周末,他總是約她,周五去酒吧,周六吃午餐,周日去游泳。無聊時,她去他家看片子;興致來了,他買熟食上她家。固定見面,他們熟得不得了。
他女友要過來。簡直青天霹靂。那名女友向來只是概念,像是傳說中的龍,如今,龍居然要出現於天際。她覺得喉嚨發癢,乾嚥也吞不下那股兇猛的情感膨脹感。她勉強鎮定,答稱以後聯絡。
根本不想跟妳上床 過了周末,他恢復習慣,約她鬼混。聽見他的聲音,不覺緊抓話筒,她眼眶發熱。過去幾天她的心如同被赤手拎著上山的一桶水,裡面的水翻波起浪,很不寧靜。她真是不想見他,又發了瘋想要見他。 「女友走了才來找我?你這個見色忘友的傢伙!」她故作哈哈。 「妳能怪我嗎?我畢竟只是一個男人。」「而我畢竟只是一個女人,我也有我的自尊,哪容你揮之即來、呼之即走?」電話上,他見不到她的眼淚,以為她在搞笑,大笑回答,「少來了,誰不知我們是哥兒們?」「誰跟你哥兒們?男女之間沒有純友誼。你在騙誰?」 他頓一下,「談到妳時,我女友也是這麼說。但,我跟她保證絕不可能。因為我根本不想跟妳上床。男人可以跟一個非戀愛對象上床,卻不能跟一個他不想上床的女人談戀愛。」「我倒覺得,你雖與你女友上床,卻跟我談戀愛。你心裡清楚你愛的是誰。」她絕望又固執地說。 男人輕聲道歉,掛掉電話。從此不再聯絡。她從沒料到是這樣的結局。
律師表示,從當選立委開始就成為人民公僕,依規定要在宣示的文件上勾選沒有雙重國籍,效忠國家,但是現在卻被爆出除了臺灣的護照之外,女立委並沒有放棄美國的國籍;倘若屬實,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失去立委資格,不但如此,還觸犯了刑法的詐欺罪和偽造文書罪。
律師指出,依刑法詐欺罪最重的五年有期徒刑,再加上偽造文書最重三年有期徒刑,兩罪相加刑期最重可達八年以下, 除非該女立委能證明自己沒有犯意,那麼刑期還有可能減為幾個月。在野黨的立委亦表示,該女立委是否有犯意,會影響到刑期的多寡,而且除了刑事上的責任之 外,從民國八十三年擔任立委到現在,已經領了新台幣一億多元的公帑,屆時也要全部繳回國庫。
但根據中選會的說法,如果女立委雙重國籍屬實,有涉及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 定,會宣佈無效當選,但是對於過去所發給的薪資,卻找不到法源追回;但此案已經由台北地檢署開始主動偵辦,律師則認為,或許檢察官會依據女立委犯後的態度 以及犯罪的情節,加上十多年來的財物所得,做具體的考量。有立委則認為,檢調應該限制女立委的出境,避免人民一億多元的血汗錢,被女立委落跑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