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珮君、丁威、廖珮君╱台北報導】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邀集經建會等部會討論消費券執行細節,官員表示,由於許 多攤販抱怨消費券限定到有營業登記的商家才能使用,攤販也受不景氣衝擊,卻無法受惠,因此初步決定擴大實施範圍,傳統市場攤販只要加入市場管理自治會或領 有攤販登記,也可收受消費券,非法流動攤販仍排除在外。據經濟部商業司統計,全台約4萬個合法攤販受惠。
消費券特別報導 消費券政策從前天政院宣布以來,一變再變。以 使用期限來說,從前天的可用一年,到昨早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在立院答詢時說考慮縮成半年,昨晚馬英九總統召集府院黨高層會議,敲定可到明年9月30日。另攤 販可否納入使用範圍一天內翻案,前天說不可以,昨改為合法攤販可收受;KTV、電影院和旅館則是前天指可收消費券,昨變成不准納入。
樣張最快今天出爐 昨最新敲定的發放內容,包括發放對象若是新生兒或死亡者,其認定初步敲定以本月30日為基準點;意即以戶籍登記為憑,新生兒在本月30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就可領取,死亡者在本月30日前被除籍,就不能領取。 陳添枝昨在立院並表示,消費券愈快發放愈好,希望能在明年1月18日或1月19日發放,因1月18日是假日,1月19日應可開放領券。 針 對每人領取張數,現已確定面額是200元和500元兩種,每人發3張200元券和6張500元券,紙張觸感將比照鈔票,大小規格略比現行百元鈔票小一點, 約是13公分乘5.5公分;在成本考量下,防偽技術只有一項為凹版印刷,一張成本壓低到1.1元,總計約2.3億元,樣張最快今天出爐。
禁止轉賣考慮開罰 此外,昨有立委認為若要短期內刺激消費,應縮短使用期限,陳添枝承諾,會考慮將一年的使用時間限制成半年,不過昨晚馬總統召集的會議中,經立委強烈建議,使用期限確定到明年9月底。 陳添枝昨在立院答詢時並說:「KTV、電影院和旅館不能使用消費券。」這項政策的轉變,引起立委一陣譁然;陳添枝解釋,這是因為KTV、電影院和旅館不是經常性消費地點,對刺激景氣效果不大,不像是餐飲和量販店,有明顯效果。 將消費券轉賣方面,陳添枝說:「原則禁止」,已請法務部研擬罰則。但立委賴士葆認為開罰難度高,且抓不勝抓,道德勸說即可。 政 府決定在農曆年前送給全國人民3600元消費券紅包後,街頭巷尾都高興地討論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就讀復興高中的陳同學興奮地說:「我要買名牌外 套。」而不僅小市民樂歪,身價數十億元的企業大老闆也開心,大同董事長林蔚山說,消費券有助提振買氣,他肥水不落外人田,要拿這個紅包去自家的大同3C賣 場買家電產品。 經建會總機更是電話接到手軟,昨天許多民眾打電話進來提建議,還有200多封電子郵件,經建會官員說:「什麼建議都有,大家對這個話題真的很有興趣!」
KTV電影院不能用 行政院昨決定將合法攤販納入消費券使用範圍,基隆市一家鹹酥雞攤老闆說:「大家都是賺辛苦錢,本來就該讓我們可以收消費券啊!這樣才是真正公平。」另一名 在台北市賣雞排的小攤販說:「既然政府釋出刺激消費的需求,何必這麼多限制,若能納入攤販、傳統小吃等商家,不管有沒有幫助,奇摩子(台語:感覺)都會不 錯!」 對 於KTV與電影院未納入消費券使用範圍,戲院公會理事長、欣欣晶華影城負責人廖治德昨強烈反彈,他說:「戲院演一部電影賠一部,難道要我們關門?行政府如 果真的決定這樣做,我會不惜帶頭抗爭!」KTV業者錢櫃無奈表示,從國民旅遊卡到現在的消費券,KTV等娛樂事業都被排除,希望政府能審慎考慮納入。
【連線報導】馬英九總統昨晚邀各部會首長討論消費券方案後初步決定,考量消費券發放等同國幣,及大筆消費券的安全因素,原擬由戶政機關、郵局、村里辦公室三管道發放便民,決定改由戶政機關造冊,在郵局單一管道發放。 前 天傳出消費券將由各地戶政事務所或村里辦公室發放後,昨引發各地戶政所和村里長反彈,擔心消費券可能遭搶或遭竊,並擔心無法在過年前順利發放,以及民眾為 搶領消費券恐引爆民怨。北市轄區有30萬4000人的大安戶政所主任艾蕾說,屆時將發逾11億元面額的消費券,不分批領券不行。大安區龍淵里長汪吉秋說: 「壓力太大了,轄區里民近萬人,哪個鄰要先發?到時候一定吵,實在令人擔心。」 不僅是都會區擔心,台東市戶政事務所主任楊淑閔也說:「鄉鎮戶政所人員可能只有一、二人,要怎麼發給全鄉?」台東市建業里長王正元說:「人口數雖僅1600餘人,但範圍遼闊,要幾天才發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