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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消費券拍板不排富、以人為單位
作者: 淡出 日期: 2008.11.18  天氣:  心情:



每人3600元 消費券農曆年前發放


更新日期:2008/11/18 16:05








行政院今天公布消費券的發放方案,農曆年前,全國不分男女老少、不分貧富,每人都可以獲得3600元的消費券,用於購買各種零售商品,或是用於餐飲消費。行政院表示,發放消費券將耗資829億元,預估可以讓明年的經濟成長率提升0.64個百分點。(張德厚報導)


行政院長劉兆玄親 自召開記者會說明消費券方案,劉兆玄說,消費券的發放將以「人」為單位,全國國民不分男女老少,每人將可以獲得3600元的消費券,如果是一個四口之家, 就將可以獲得14400元的消費券,而且也不設排富條款,無論年收入多少,都可獲發消費券。不過,劉兆玄也說,如果經濟環境不錯,願意把消費券捐給慈善、 公益、文化團體,那麼捐出的金額將可以作為綜合所得列舉扣除額。劉兆玄:『每人可以獲得3,600元,假使經濟情況還不錯的人,可以捐給公益、慈善團體, 這部份將可以抵稅。』


另外,消費券也確定採用紙券的方式,而不是「儲值卡」的方式,為鼓勵民眾多消費,消費券使用時不找零,可消費的場所,限於零售店、量販店或餐飲店等商店,該商店無論有沒有發票,只要有營業登記就可以收受消費券,不論是名牌奢侈品或民生用品,都可以用消費券購買,但不能用於繳稅、繳學費、停車費等「非零售商品」的用途。而商店在收到消費券後加蓋統一發票章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就可存入金融機構帳戶換取現金。


劉 兆玄強調,消費券的發放有其緊迫性,因為如果錯過提振景氣的時機,後果將相當嚴峻,所以行政院將盡快讓消費券能在農曆春節前發放,使用期限至98年12月 底止。發放消費券共需829億元的經費,將要編列特別預算來支應,預估消費券將可為98年的經濟成長率的提升0.64個百分點。


 





消費券調查》男買三C 女買家用
【18:31】


〔本報訊〕為刺激國內消費景氣,政府擬發行消費券,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宣布消費券將以人為發放對象,發放額度為發放3600元;消費地點需是有營業登記許 可證的零售、量販、餐飲業者,且要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消費券的發放由原本研擬的以「戶」定案為以「人」為發放對象,聽起來似乎人人有獎,但實際上還是引 發正反兩面評價。

媒體報導,國內運輸業者就表示,消費券能使用的範圍應該越大越好,畢竟每個人的需求不同,因此建議政府能夠放寬消費券的使用行業別,把刺激景氣的餅做大。

另外,對於的攤販來說,因為規定只能夠到有營業登記的店家消費,所以消費券根本照顧不到他們,攤販們紛紛抱怨不公平。

不過,大部分民眾還是對消費券發放給每人的消息相當開心,據報導,一名在美容院工作的女士就開心地表示,因為她們家有四人,一人3600元,將可比原先傳聞年收入120萬元以下家庭每戶10000元多了整整4400元。

也有民眾已經想好要拿消費券買什麼了,業者調查顯示,男性會買3C產品、女性則買日用品居多;30歲以下的消費者傾向購買手機、數位相機等電子產品;40 歲以上的家庭主婦,則偏向購買家計生活用品、例如買菜和衣服,而40歲以上男性則選擇買比較大型的家電,例如電視、洗衣機等。

另外,還有民進黨立委與部分民眾則是認為,與其發放消費券,不如發放現金。

還有環保團體也跳出來說話,他們認為政府準備舉債700億元來拚經濟,根本是本末倒置的錯誤政策,呼籲政府節能省碳的政策不要再跳票。

看來,不管是以「戶」為單位或甚至人人有獎,大家都有話講,也表示政府還需訂定更周全的政策來應對,找出真正有效的方法振興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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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1-18 23:22
她, 40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1-18 22:14
她, 40歲,高雄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1-18 18:51
她, 3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8 19:31]:

消費券也確定採用紙券的方式,而不是「儲值卡」的方式,為鼓勵民眾多消費,消費券使用時不找零,可消費的場所,限於零售店、量販店或餐飲店等商店,該商店無論有沒有發票,只要有營業登記就可以收受消費券,不論是名牌奢侈品或民生用品,都可以用消費券購買,但不能用於繳稅、繳學費、停車費等「非零售商品」的用途。而商店在收到消費券後加蓋統一發票章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就可存入金融機構帳戶換取現金。

 
時間:2008-11-18 16:43
她, 58歲,亞洲其他,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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