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常去的論壇看到了一則留言.
大意是留言者把公司給某大公司回扣的名單給朋友看,他的朋友把這份名單傳給了那家大公司(理由是.....想看看大公司對這種事會怎麼反應....).結果搞得那家大公司雞飛狗跳的.....收錢者之一就去跟留言者公司抱怨.留言者被公司認為是洩密者,fired.留言者問他前公司會不會對他要求賠償.......
看了後我覺得這對無厘頭二人組被婊活該(不過好像他朋友沒事).而且公司的這類文件不是可以隨便給別人看,甚至是讓人傳的吧.沒有應該有的保密覺悟啊.這種事如果傳出去留言者以後至少在同行裡不容易找到工作了吧.
下面的回覆五花八門.笑罵留言者的當然最多;也有人懷疑是編的;還有人猜測是不是在影射最近的某件時事;有人問了個問題倒讓我思考蠻久的.....如果你知道你的公司做了不對的事,你會說出來或是散布這件事嗎?
嗯,好問題呢!
以前換過一些工作,當然會知道一些事.就算和人聊天提到這類的事,也會盡量用不指名人,時的方式表示,即使傳出去也不會讓相關的人感到困擾.當然一方面是因為大家都好聚好散,另一方面也是認為這是一種道義,起碼我覺得這個道義還是要守住的.
當然了,活了這麼久,看到公司(政府)有不對的事就跳出來檢舉或是公布的這種事情,無論在現實生活或是小說電視裡都看了很多.太多了.原則上這麼做的人就是那段物語裡的英雄.這樣又好像是對的,在現實生活裡這樣好像又是不對的,對於職務上所知悉的事情有保密的義務,不是嗎?.所以......可以說嗎?
不知道,好問題呢........
P.S.:我自己的想法是,如果真的覺得這種事情不對,那只能在對執法機關檢舉時洩密,非執法機關等仍有保守機密的義務.真的這樣是對的嗎?我還是不知道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