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對六十多歲的夫婦,太太十多年前罹癌又遭逢生意失敗,因不想拖累丈夫,堅持要離婚,還一再為丈夫介紹女友,代替她照顧家人;丈夫後來勉強答應簽字離婚,仍同住照顧「前妻」。
今年六月,婦人因病情惡化住院,告訴醫護人員「很感激丈夫不離不棄,但遺憾已失名分」;丈夫得知後,為免太太留下遺憾,請中和區戶政事務所人員到病房為兩人辦結婚登記。
他們在子女、護醫人員見證下,辦了一場淚中帶著溫馨的簡單婚禮,不幸的是婦人再婚後第四天過世。院方日前寄丈夫署名的謝卡給中和戶政所,肯定新北市府要求各戶所推動的「到府服務」。
堅持身分不願曝光的丈夫說,他和太太結婚前分別在高雄、台北工作,只能休假時約在雙方都方便的台中約會;卅五年前結婚後,夫婦一起從事批發生意,生活很美滿。
不料太太廿三年前罹癌接受化療,情緒常不穩定,後來又玩百家樂輸光家當,還積欠兩千多萬元債務。「她認為虧欠我很多,因此一直吵著要離婚。」丈夫 說,太太那幾年一直吵著要他另找個好女人,他都拒絕或拖延、盡量穩定太太的情緒;後來太太越來越激烈,他六年前勉強簽字離婚,條件是繼續住在一起。
丈夫感傷地說,「這幾年太太狀況時好時壞,幾次要介紹女朋友給我,我只能藉故推託,能躲就躲。」今年太太癌細胞擴散住院,雖意識不清,仍要他再找好女人,「但她也常要求看我們以前的照片,我明白她最放不下就是我和小孩。」
開計程車為業的他將太太骨灰安厝在金寶山,每逢休假就到上山看一看,七夕也在到山上待了大半天,回憶和太太多年來的點點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