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廖輝英(作家 當局者迷的Julia問:
十三年前離婚,現在四十歲,獨自撫養一個讀大學、十八歲的兒子。她和相識十幾年,但在三年前才成為男女朋友的現任男友相差八歲,女大男小的姊弟戀不被男友父母認可,但他和她很堅定要在一起,不論將來能否結婚。
只是她難免會想:自己是否太自私?是否該讓男友認識年輕女性?組織正常家庭?可是她卻捨不得,放不下,怎麼是好?
我的建議:
什麼是正常家庭?在目前這個社會,其實也沒定論。Julia和男友相差八歲,如果有問題的話,應該是對方家長對於面子的顧忌,以及妳是否能夠幫他生孩子的疑慮吧?從這個層面上看來,妳的男友顯然並不太在乎他父母的這些想法。
妳說你們兩人都堅定的要在一起,不管將來能不能結婚?是否表示他的父母不准你們結婚?但我看這也不算問題。你們感情要好要壞、能不能走得下去,我覺得完全在妳男友身上,他現在信誓旦旦,我當然祝福妳。我不知道他是否是個穩定的人,三十二歲還很年輕,我看過很多類似你們情況的情侶,有的真的走下去,沒有變化;有的卻發生了分手的事。那不是因為女大男小,而是愛情本來就會變。女大男小,只是多了一、兩個更不確定的因素而已。
我要給妳的建議是:既然愛情正好,你們也都堅定,那就好好的走下去吧!別想太多,我們的一生,其實就是這個人陪一段、那個人陪一段,誰能自生至死始終相陪的?把握相愛的時候,瀟灑面對可能有(也可能根本沒有)的變局,人生所有的事,不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