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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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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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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十年
作者:
笨蛋
日期: 2009.03.12 天氣:
心情:
相戀近10年的歲月,
一直以來,
是對令人稱羨的情侶。
卻在女方遠赴異鄉工作後,
兩人之間的感情,
慢慢地起了變化。
分隔兩地,
果真無法維持住戀情。
男方:分手了。簡短扼要的3個字。
女方:他說的算。反正提分手的人都會是錯的那個,隨他怎講。
這‧‧‧‧‧‧聽起來,就是‧‧‧‧‧‧不開心。
兩人能相識 → 相知 → 相愛
是多麼奇妙 → 珍貴 → 珍惜
花了10年的青春,
才看清問題、面對現實,
無論男方、女方,
想必皆無法於短時間內習慣。
自己的生活裡,已不存在著對方吧?!
十年。你(妳)錯過了些什麼?
十年。你(妳)體會到了什麼?
十年。你(妳)學習珍惜什麼?
難道沒有復合的空間了嗎?
為了一個~~~懷疑~~~
妳的懷疑我懂,
也間接證明了,
妳有多愛他。
否則不會看見他沒因為失去妳而有所憔悴的模樣,
令妳感到生氣。
Girl‧‧‧‧‧‧
既然選擇放棄繼續走下去,
就該放下,
祝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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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貌美與個性合適【上】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15 23:40
他, 45歲,亞洲其他,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4-15 23:45]:
^^a
時間:2009-04-13 17:13
他, 45歲,亞洲其他,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4-13 23:08]:
thx
時間:2009-03-26 23:45
他, 35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3-26 23:47]:
thx
時間:2009-03-26 22:24
他, 41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3-26 23:30]:
但願如此
^^
時間:2009-03-15 00:37
他, 48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3-15 18:15]:
恩恩.....
一步錯,步步錯
堅持不見得必能得到幸福
不堅持未必無法找到下一個幸福
時間:2009-03-13 07:28
他, 45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3-13 22:40]:
也許.....
故事尚未真正結束